beat365正版唯一网址各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要求,为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团总支)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我院院团委决定开展全校基层团组织“对标定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1年5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
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工作周期
2021年11月—2021年12月31日
三、工作标准
依据“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见附件1),重点评估2021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政治功能发挥情况,特别突出将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作为核心指标。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①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②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③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④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⑤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分别对应2020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中的二星级团支部和不予定级团支部。
四、工作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11月15日前,各班团支部管理员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二)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复核认定
11月23日前,学院团委将结合各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
院团委复核认定将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三)校团委审查
12月10日前,校团委将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对各级团组织“对标定级”工作情况进行抽检,并将“对标定级”工作总结评估情况反馈至团省委。
五、工作要求
1.团支部自评定级采取“五评、双签字”的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普通团员代表分别在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见附件2)签字确认自评结果。
2.“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功能已经开放,请各班团支部根据“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工作操作指南(2021年版,见附件2)按要求在工作周期内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星级评定工作。
3.请各班团支部于11月28日下午18:00前将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汇总表(见附件4)发送至院团委干事陈雯邮箱: 2917432533@qq.com。
六、工作机制
(一)分级负责
团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应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及结果,同时应将“对标定级”工作程序如实详尽记录在《基层团支部工作手册》中;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二)评议考核
“对标定级”开展情况须作为团支部年度述职评议内容。
(三)激励约束
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5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基层团委、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
联系人:
刘俊杰 158-0990-6991
季洁 153-0511-1177
附件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pdf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指南(2021年版).pdf附件3: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docx附件4: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汇总表.xlsx
beat365正版唯一网址团委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