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先进个人评选 院内选拔的通知

发布者:刘祚衡发布时间:2021-10-18浏览次数:1386

全院同学:

按照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现开展2020-2021年度校级先进个人评选的院内选拔工作。本次评选包括“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道德文明先进个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等奖项。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中南大学字〔201730 号)精神,结合本年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新规定,各奖项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一)优秀学生:

2020-2021年度奖学金评选,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一、二等奖学金的同学,为“优秀学生”个人荣誉称号候选人,无需另行申报。

(二)优秀学生标兵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获得公认与好评;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严谨务实,成绩优异,评选年度内平均学习成绩位于专业前 10%,并获得国家奖学金;

4.带头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努力提升综合素质;自觉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质测试成绩评定合格;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

(三)道德文明先进个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在校内外做好人好事(如见义勇为、捐献骨髓等)被校内外媒体刊出、具有较强社会影响。

(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为维护祖国统一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做出突出成绩;

2.日常学习生活中,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与各民族同学团结互助,共同维护校园稳定与和谐;

3.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等活动中,充分发扬民族团结精神,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优秀学生标兵”院内选拔两人,报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道德文明先进个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不设名额限制。有意申报的同学,请于1019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送至文济楼419办公室黄老师。视申请情况,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学生标兵申请表.doc

附件二:道德文明先进个人申请表.doc

附件三: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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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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